昭武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大明与荷兰就东蕃岛之战善后事宜第三次谈判。
这次卢克不再提做大明藩属国的事了——这里面的水太深,他觉得即便奥兰治亲王亲至,也未必敢决定。
如此,荷兰在谈判中便再次让步,只希望能按照欧洲惯例及价格,赎回被俘虏的荷兰官员、士兵和公民。
大明这边也没想用俘虏获得多少钱。
一则这些俘虏中并没有什么大人物,如大贵族之类的。二则,过去的一年半时间中,大明这边其实已经利用这些俘虏修了不少路。
敲定赎回俘虏之事后,双方便就割地、赔款之事进行了大半日的争论。
以国与国之间的谈判时间来看,用大半日敲定割地、赔款之事不仅不算长,反而算进展迅速了。
只因在谈判中大明这边占尽了优势,荷兰一方则几无优势可言,便只能不断退让,迅速暴露了其底线。
最终,卢克代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俗称的荷兰)与大明国签订了《壕镜条约》。
该条约主要有三条——
第一条,尼德兰联省共和国以适当价格赎回在东蕃岛之战中被大明国俘……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