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有秦法规定,男丁在十八岁左右,与父兄分家顶门立户,要耕种一百亩左右的口粮田,成为耕战之基石。
一户小夫妻便要耕种百亩田地,猛一听是极其恐怖的劳动量。
而实际上……也确实极其恐怖的劳动量!
哪怕这百亩田地,并非全部用于耕种粮食,其中囊括专门用于种植桑麻等农副产品的田地,不必太过费心劳力……也着实够呛!
不过,凡事不能以后世眼光看待。
大秦原本的耕种技术,虽说遥遥领先于越人,但在后世人看来,无疑还是刀耕火种一般,根本达不到精耕细种的程度。
所以换算下来的话。
秦人先辈耕种百亩田地,所耗费的劳动力,与后世子孙精耕细作十亩地,所耗费的劳动力,其实大抵是相当的。
而且大秦原本的田亩收成,很可怜。
谁家能把亩产,提到两百斤,就算是大丰收,朝廷立即赐爵,并派遣官吏,学习其耕种技术。
收获质量不行,只能靠田亩数量弥补!
……
以上,是原有秦法规定。
至于如今,早已是大大的不同!
高产粮种的推广,新式农具的推广,让精……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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