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萨克拉门托不久,重回荒野,李察单人4马很快来到了曾经爆发过战斗的地方,这里除了几匹马的森森骨骸,其他的血肉早已经被群狼吞噬殆尽。
李察的座骑在这里嗅到了浓重死亡的味道,这是一种动物的直觉,马匹不安的嘶鸣着,急迫的想要离开。
一声尖锐的口哨声后,远处的灌木丛中出现急速奔跑而来的狼群身影,头狼“一只耳”赫然身在其中。
此时的坐骑再也忍耐不住,撒开四蹄便奔跑起来,李察只是做了一个向前挥动的手势,头狼“一只耳”便明白了“跟上”的意图,带着逐渐聚集过来的狼群紧跟在后。
北美野狼的速度肯定追不上快马,但是耐力极其惊人,能够不眠不休的匀速奔跑7~8个小时,在追逐中将大型北美麋鹿之类的猎物累瘫。
李察有意控制着座骑的速度,仅用了5个多小时便抵达了玫瑰庄园,其后没多大功夫,大股狼群便循迹而至。
野外生存的本能告诉狼群,要远离危险的人类。
聪明的头狼“一只耳”率领着狼群隐蔽在4周,并没有试图进入玫瑰庄园,野兽直觉……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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