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到了后期,已经超出了本市法院的能力及管辖区。是以,上面又派出了特别调查组来针对这则案子展开调查。
这次一调查,竟发现了多桩有关联的国内贪腐大案。
这次的贪腐大案,产生的严重性及影响力,足以和十几年前的那场大案相提并论。
案子已经不是唐诗再能涉及的了,她也不再参与具体的事件,只跟着曹革学习及旁观。
相比起十几年前屈尚可的败诉,这次的曹革,显然处理案件的方式更加成熟。
当然,他最大的幸运,是依托在目前这个公正的法律环境里。
屈尚可的败诉,是败给了制度和环境。
而曹革最后的胜诉,肯定也是胜在了制度和环境。
法律永远都是公正的,只是看掌握在哪些人的手里。
唐诗看着法院大门上庄严的国徽,又想起了师父屈尚可说的话:“江湖侠者,以手中之剑,平天下不平之事。掌司法者,以国之律法,正朝堂不正之风。”
她是执笔写江湖的人,用手中之剑平不平之事。而曹革,成为了那个真正用国之律法,正朝堂不正之风的人。
案子还未结束,但……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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