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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杂种性质 (2)

尽管我无法举出完全可信的事例,来说明动物的杂种是绝对可育的,然而我可以相信凡季那利斯羌鹿和列外西羌鹿之间的杂种以及东亚雉和环雉之间的杂种是绝对可育的。卡特勒法热提出,在巴黎有两种蚕蛾(柞蚕和阿林地亚蚕)的杂种被证实自相交配达八代之多,依然可以生育。近来有人肯定地说过,两个极其不同的物种,比如山兔与家兔,若彼此杂交,也可以产生后代,并且这些后代和任意一个亲种实施杂交,都是特别能育的。欧洲的一般鹅与中国鹅,是截然不同的物种,通常都将其归为不同的属,它们的杂种和任意一个纯粹亲种杂交,往往是能育的,而且在一个仅存的例子中,杂种相互交配,也是能育的。这是艾顿先生的成果,他用相同的父母培育出两只杂种鹅,不过并非一起孵抱的;他又用这两只杂种鹅培育出一窠八个杂种(是起先两只纯种鹅的孙代)。然而,在印度,这些杂种鹅的生育能力更强;因为布莱斯先生与赫顿大尉告知我,印度处处饲养着这种杂种鹅群;由于在……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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