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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征风沙

秦不昼被蹭来蹭去,那只小一点的奶黄色小狮子甚至都跑到了秦不昼肩膀上团着,胆大地盯着他眨了眨眼,然后舔了他一脸口水。

秦不昼把他捏着后颈拎了起来,又捞过小狼和另一只小狮子把他们全挂在身上,看着三只向自己撒娇的小东西,很快意识到,这是蛮荒时期的部落中幼兽和族长的相处方式。

在这个兽人尚且蒙昧,四围危机四伏的年代,狮还是群居动物。雄狮对狮群的保护是形影不离的,因为敌人无处不在。

秦不昼想起自己所生活的星海纪元,狮族兽人总是懒洋洋的,对于别的雄兽的幼崽也表现地非常冷漠。往前推至帝星纪元,大草原上的雄狮则往往有猎杀其他雄兽幼崽的习性。

但在蛮荒纪元的时候,雄狮和幼崽的关系比往后的一些时代都要更亲近。而部落的幼崽不管父亲是谁,都会称呼族长为父亲。

秦不昼倒是无所谓,他不喜欢小孩,也不至于讨厌。

至今为止,他从未遇到过让自己动心的人。要不是《无界》,也许根本不会有和幼兽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秦不昼觉得自己大……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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