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鼓鸣冤,乍听之下似乎是草民讲衙门的一个步骤,只是和也只是乍听而已,大明朝的诉话,击鼓的却是少之又少,甚至有不少县衙,连鼓槌都未给你准备。
原因无他,重点在这个冤字。
大老爷们励精图治,晴天白日的,怎么可能有冤?
一般的诉话,都是先报告里长,再由里长居中调解,带着人来与衙门交涉,衙门的公吏便准备好宗卷,递交给官老爷,官老爷再斟酌处置就是。
所以除了大案要案,地方衙门都带着一种随意性。这还是因为顺天府是在天子脚下,若是在寻常的州府县衙,那就更不会有告状一说了,古时有一个说法,叫做政权不下乡,乡里人犯了案子,都是由宗法来处置,有时由里长会同宗族的族长一同处置,就是这里长,其实也只是观摩而已,并不会提出自己的意见,毕竟宗族有宗族的规矩,人家处置自己的人,关你什么事?
因此,才有贞观之治”年勾决的死囚才不过数十人,其实不只是唐太宗,就是在大明,除了洪武和文皇帝那种妖孽,清平年间,一年的判下来的秋……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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