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风阁,正在上菜。
向天歌安排的满汉全席上桌了,十荤十素。
他走到餐桌前,展开他的演讲。
这些上桌的菜全是野味,散发出一股自然的味道。
向天歌滔滔不绝的介绍着这桌美食,甚至讲起了关于他们店食材的选择,全部纯天然,无公害。
除掉猪蹄子、红烧娃娃鱼、清蒸野生麂子肉,还有颇多野味。
向天歌在服务员将菜全部上完后,向天歌为向几位大美女展现自己,开启了长篇大论。
他说:
用野味当餐食已经成为一项大华国人特有的饮食偏好,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一律都吃。
野鸡,野鸭,野猪,野兔子那也只是入门,敢于直面猴脑熊掌穿山甲的才是老饕。
在野味党看来,肉也分三六九等。
所谓家养的不如散养的,散养的不如野生的,野生的不如珍稀的,珍稀的不如濒危的。
总之物以稀为贵,味以稀为美。
然而美食界早就粉碎了这一谣言——野味并不比普通肉好吃。
事实上,人类自打学会生火以来,对于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好吃,什么难吃,已经探索了几千……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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