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眼前的四人,都已经做过了调查,首先在韩国国内都有着不错的社会影响力,个人形象也是比较正面,没有什么大的负面新闻,至于绯闻,那就不要较真了,真真假假的,更多的时候是经纪公司和演员的炒作,这在娱乐圈里,已经成为了吸引关注的一种明规则,要是当真了,那就out了。宇田光璃自己当然是不在其中,一来是她并不需要通过绯闻来提升自己的受关注程度,二来也是那些媒体们不敢给宇田光璃造绯闻来吸引关注,那是真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并且可能会被好莱坞诸多公司和影星封杀的!

好莱坞媒体的娱乐版记者和经纪公司、影星们其实也是有一定默契的,也是有着不为人知的规则存在的,而冒失打破这一默契和规则的人,自然也是要受到反噬的。

其次,很凑巧的,这四人在各自经纪公司的合同均是已经快要到期,不管是等合同到期转签,还是出面收购,未来在韩国的新公司都不需要付出太多资金。俗话说,千金买马骨,方明远进军韩国电影业,首批“投诚”过来的,自……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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