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严肃地:丁默存,你的供述称,当晚所盗窃的财物交给辛苦保存,这个说法没有证据支持,也无法自圆其说,此证言不成立,本庭不予采信,另,丁默存已涉嫌诬陷他人,其罪名成立,故此,在量刑时将诬陷罪考虑在内。
大律师立即趁火打铁:尊敬的法官,基于丁默存已经两次说谎,其他不利于辛苦的任何证言,都可以视为无效,因此建议,当庭无罪释放辛苦。
法官:同意辩护律师的提议,辛苦,准予无罪释放,
“慢——”丁默存的辩护律师终于说话了:“本律师请求发言。”
法官:同意,请简短发言。
丁默存的辩护律师:一,我的当事人与辛苦在小学就是同学,一直视辛苦为大哥,对辛苦也一直言听计从,从小学开始,我的当事人就有家不回,混迹于社会,与辛苦的教唆不无关系,请法庭追究辛苦的教唆之罪;二,我的当事人虽然犯了入室盗窃之罪,所盗财物已经交给辛苦保管,虽然法庭未予采信,但在,被盗财物没有搜到之前,不能释放辛苦,
法官:第一条无凭无据,只是……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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