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秋兰冷静下来,突然说:“我要退婚!”
小秋兰的话,石破天惊,房里的人都吓得不轻。
小冬兰攥住她的手:“四姐,退婚要十倍赔钱!”
王大力补充说:“而且要男方肯退!”
天盛王朝的律法规定,对女子极为刻薄。
男女只要定亲,若男方不同意,女方永远没有权利提出退亲,若男方同意退,则当时的定亲礼和所有男方送的物件,都要十倍赔付。
就是将所有东西打价,然后乘于十倍陪银子,前提还要男方肯退!
而男方想退亲,则一纸退亲书甩给女方就可以了,女子若犯了什么七出之条,男子可以休妻,也可以随时将正妻贬为妾侍。
小秋兰愤愤不平,这是什么世道?女子地位如此低下!
她偏偏不幸被媒妁之言,爹爹之命定了亲,对方的头发毛她都没见过一条。
还不如大姐,大姐起码是先见过姐夫的,是她自己做的决定,而且,小秋兰不认为自己有大姐的运气。
因为那李家少爷已经十五岁,比她大七岁,就算他的病真的好了,等她长到十五岁可以嫁的时候,他已经二十二岁了,只怕……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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