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警察窘迫的要命。不敢拿眼睛看我,他小心翼翼的解释:“那个楚如烟早走了。”
“走了,那你老留着我干嘛?”
我的鼻子都气歪了。也不敢在木河逗留了。我得离开了这里,离开这些小地方。我认为小地方办事不在理。
我搭上了去S市的列车。
S市是个好地方,是个大都市。我觉得要摆脱这些坏运气,必须去大都市。那里有更好的发展前途。
去S市是有目的的,我签约的网络公司是阅文集团。我觉得去S市,容易打通一些人脉,为我的作品大红大紫搭桥铺路。
没办法了,这也是生活所迫。
谁叫我只会写小说,其它的工作不会做。
事实上我有个跟写作一样的特长,那就是有一身硬功夫。但是当兵的时候,我的班长王天野曾经告诫过我:想在飞弧突击队呆下去,就永远不要有当保安、保镖的念头。
他说:“如果你混到这种地步,那你以后千万别说是飞弧突击队的兵!我们的飞弧突击队是顶尖的突击队,是特殊材料制成的队伍,也是地方上亟需的人才,如果你沦落到去当保安保镖的地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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