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曰,一直在批评邓丽君的《星美娱乐》杂志,突然增发特刊。在曰本还没传回来调查消息的情况下,详细报道了邓丽君在假护照事件中的无辜受害者身份,并称邓丽君一向是台.湾艺人中的“模范生”,连骂人的劣迹都没有,更别说违法。
这一次邓丽君出事,一时由于她对专业法律并不了解,二是其签约的唱片公司急功近利,为了方便其在各地来回奔波演出,所以在会帮她办理手续不合法的外国护照。
一句话,邓丽君是好人,是个毫无挑剔的好艺人,这次她虽犯了错误,但是无心之失,她也是受害者,可恶的是她的唱片公司。
《星美娱乐》突然为邓丽君开脱,让一些人摸不着头脑——前两天这本杂志还在骂邓丽君啊!
不过业内的媒体人却是心知肚明,这《星美娱乐》估计是受到某势力的警告了,不过话锋怎么会转得那么快?同时,他们得出一个结论,邓丽君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轻易不能得罪。
《星美娱乐》的老板梁振,就是个小角色,资产还没过千万台币,认识的黑白两道……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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