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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三章 名声

当下众人与西湖边上,拿了一张签名谱,在上面写下自己名字。

社首林延潮,侯官,丙子年举人。

社副翁正春,侯官,丙子年举人。

社副陈材,长乐,丙子年举人。

社员叶向高,福清,乙亥年秀才,福清县学生员。

社员陈应龙,侯官,乙亥年秀才,侯官县学生员。

社员陈一愚,长乐,乙亥年秀才,长乐县学生员。

社员龚子楠,闽县,乙亥年秀才,闽县学生员。

社员陈行贵,闽县,童生。

社员黄碧友,侯官,童生。

社员于轻舟,浦城,童生。

社员张豪远,侯官,童生。

这一共十一人即是文社初创成员了。

接着就定下社规,一若要加入文林社,必须有童生以上功名,须两位社员推荐,再由社首,社副一并同意方可。

二社员不能违法乱纪行为,不可因有文社的支持,仗势欺人。

三若是社员有冤屈不明的,可向社首,社副伸张,由他们来住持公道。

,众人商议后一致议定文社,平日以议论八股时文,切磋学问为主,故而名为文林社。众人推定每月一次择地,进行社集,交流制艺心得。

这也是……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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