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保释!”
头戴白色假发的法官义正词严地说道,“非法持有枪支、强奸未遂、非法持有毒品,这三项罪名都是刑事指控。任何一条指控都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我怎么批准嫌疑人保释的请求?”
“法官大人,虽然我的当事人受到很严重的罪名指控,但是在没有审判之前他就是无罪之身。”
黄伟辉据理力争道,“而且根据之前的案例,即便是受到杀人罪名指控的嫌疑犯,也有短暂保释的经历,更不用说非法持有枪支、强奸未遂等罪名了。”
这里并不是庭审现场,而是在主审法官的办公室内,黄伟辉大状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前来申请保释的要求。
自然,法官并不愿意同意嫌疑人保释的请求,但是作为业内知名的大状之一,黄伟辉列举出的种种理由却是让法官感到非常为难。
因为实施的是欧美法系,一旦有前例的话,法官是很难阻止类似事情发生的,只能按照之前的例子照办。
“保释不是不可以,但是在金额方面……”
四十来岁的法官深知这桩案件的重要性,尽管在……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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