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中国家喻户晓的动画形象“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在杭州惹起了官司,一家杭州的动画公司宣称,他们拥有动画中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形象的版权,所以央视近年制作的新版“大头”是侵权了。近日记者从杭州滨江法院了解到,案子已经判决,央视败诉。
美术家刘泽岱创作大头儿子形象后卖给杭州公司
大头儿子的形象广为传播,确实是通过央视。
1994年,央视和上海科影厂筹备大头动画,导演崔世昱找到了当时借调到科影厂的著名美术设计师刘泽岱,在刘泽岱的家中,他当场设计出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形象。
当时并没有签订相关协议,也没有支付费用,最初的设计稿也已经不知所踪。
不过经过央视的制作后,动画迅速热播,两个形象风靡一时。
2012年,杭州的洪某经人介绍,找到了刘泽岱,双方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合同,随后洪某与人合资成立了杭州大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大头儿子等三个形象,就属于了这家公司。
2013年,央视制作了新的3……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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