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作领域里,始终存在着这样一种作品:有多么讨厌,就有多么喜欢。极度的憎恨和极度的追捧,将此类作品推向争议漩涡,在冰火双重天的待遇之中浮浮沉沉,经过时间沉淀之后,或者湮灭于人海,或者流传于世间。
“超脱”可以算是此类艺术作品吗?暂时不得而知,只有时间能够证明。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影评人们确确实实是批评与赞誉齐飞、排斥和拥簇共存。正如“娱乐周刊”的丽萨给出了“0.5/4”的超低评分,“银幕”的安东尼则给出了“3.8/4”的匪夷所思高分。
如此旗帜鲜明的评分,看起来就像是孩子吵架一般,“我喜欢”,“我就不喜欢”,“我不喜欢你”,“我也不喜欢你”……幼稚而冲动,蛮不讲理,两个评分都偏离了正常轨道,但放在作者电影的背景之下,却又顺理成章、理所当然。
两位影评人,立场清晰、观点坚定地表达了自己对“超脱”的态度。历史上,无数邪典电影、艺术电影都是如此。撇开“超脱”未来的历史地位暂时不说,但可以确定的是,……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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