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五很喜欢叶兹的这柄剑,不说锋利和坚韧,就一个合手,便是不舍丢弃。
因为合手,因为舒适,当然也因为是一把好剑,潘五天天拿在手里乱挥,用切菜一样的本领去对战强敌。
这不对,不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挑选最擅长的。比如说话,没有人会通晓万事,那么就要想个办法把话题引到自己擅长的方向,用很谦虚很好学的态度跟人谈论。
打仗更是这样,用原本不擅长的武器去跟敌人拼命,你是该有多傻?
潘五不傻了,一共射出去十一支箭,忽然发觉不对,老子什么时候这么喜欢跑了?
现在不跑了,在他丢掉短弓的时候,无公子操刀冲过来。
如果是刚才,潘五会提前逃开、并寻找攻击机会。
现在不是刚才,潘五握住很小的六品小刀,阴阴一笑迎了上去。
潘五最擅长两样武器,一个是拳头,一个是小刀。两样都是近战武器,越近战就是越危险。
看见潘五不闪了,反是主动冲上来。无公子心下一喜,为了不给潘五逃避机会,更是加速冲上,便见空气一片晃动,无公子一刀捅进潘五身体……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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