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青春年少。
晚上,在几个少年精心准备了一场表白大会后,在女生宿舍楼下面,用蜡烛摆成“心型”的场面,靳长歌抱着一把吉他,傻兮兮弹着唯一会弹的一首曲子,在那个时候,虽然现在看来这种烂大街的表白方式,却是非常浪漫的。
“王可,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那个时候的爱情是纯粹的,是单纯的,没有夹杂一点儿杂质。
那女生宿舍楼上,顿时出现了很多的脑袋,皆是好奇的探出窗外。
“好浪漫!”
“答应他,答应他!”
“......”
在忙碌的学习生涯中,是跟难出现这种场景的,防腐在常年的干旱的地域,陡然降下了来异常酣畅淋漓的甘霖,每个同学都是感觉到满满的新奇与刺激。
在楼管大妈拿着大苕帚冲出开之前,班花终于是答应了靳长歌的追求。
“噢!噢!”
起哄声冲天而起,围观的同学犹如亲眼见证了一场“美满的爱情”,都送上了自己最真诚的祝福!
……
……
也许是报复陈阳,也许是什么别的原因,班花加入了靳长歌这个小团体,然而......年少的青……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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