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那两地怎么展开警务合作,香港水警和香港海关前天夜里在码头缴获的那一箱赃款又算什么?”
“怎么说呢,那是在现场缴获的。”
这件事真不太好解释,韩博捋捋思路,汇报道:“余绍东现在涉嫌违反入境法规,涉嫌走私。入境处理论上可以介入,关键他回香港跟回家一样,没走小区正门,翻墙进来的,虽然违法,但问题不是很严重,最多找他问问话。
他在香港暂时没违法其它法律,警务处既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也不能动他的财产。所以想控制住钱,只有海关出面。”
“这不就行了,又不是没证据,裁判法院凭什么不给海关签发搜查令?”
“问题是香港海关前段时间因为配合内地海关办案被嫌犯告上法庭。”
“嫌犯告海关!”
“一个姓的秦香港商人涉嫌走私,香港海关应深正海关请求,申请搜查令搜查他旗下多家公司的办公室,缴获大批文件移交给内地执法部门,同时查扣一批藏在屯门内河码头待运的货物。姓秦的嫌犯申请高等法院覆核,指责海关做法违宪,不当……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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