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最喜欢别人称自己是疯子,是变态,是妖精,因为这样可以和别人区开来。人总是想让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但是我们受的教导,所学的知识却总是想让我们变得一样,是除了有鼻子耳朵五官之外的一样。
所以并不排除林凡在凡人最需要他的时候而选择去魔都有装逼之嫌。尤其是在这个凡人陷入创业以来最大危机的时刻,林凡却去收购一家公司。
但不可否认的是魔都的景色真的很迷人,最起码蔡艺侬自信林凡的表现不像是假的,他似乎很享受魔都的景色。
林凡确实对魔都有好感,以前上学的时候书上总是对江南大加歌颂,江南给人的感觉就是美景是佳人的代表,而近代以来,魔都的兴起,就成为了江南的代表。
魔都的弄堂,魔都的小资,魔都的时尚,对于外地人都是一种吸引。而林凡对魔都的喜欢是不知道从哪本书上看到,魔都下雨时很美,然后就爱上了这座不属于大多数人的城市。
有时候喜欢甚至偏爱就是这么简单,就像林凡小时候看过一个故事,讲海边上有海边渔民把海蛎子……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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