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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普及法律知识

第112章普及法律知识

“路先生,我给你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意志,使用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女警花准确的强奸罪的定义,漂亮的脸蛋上充满了火气!

而她对法律熟知的程度,不像是个警花,更像是律师!

路遥知冷着脸低吼。“我是她男人,明白吗?”

“即使她是你的妻子,你对她所做的也构成罪!应该说,不管她是不是你的妻子!再说,报案人已经出示证明,她是单身根本没有结婚!”

路遥知被她说恼羞成怒。“警官大人,我每年纳巨额的税,不是让你随意污蔑我的!我与慕初初的事情,报纸,杂志网络都有过报道,难道你们没看过吗?”

“该死,她几百年前就是我的女人了,这不是!”路遥知狂妄的说着,语气强硬,而且很‘光明磊落’!

而这种对女性不尊重的语气,任何女人都无法忍受的,更别说这个女权至上的警花啦!“路先生,我想您应该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吧?可是你的语气跟法盲没有……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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