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童星不得在片场里待满超过五个小时以上。
二、童星在剧组里拍戏期间,身边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三、童星不可以在早上7点前,以及晚上11点后工作。
四、童星所得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必须存起来,以待日后息影时的教育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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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周念王望着广电最新出台的,所谓的童星保护法,有点哭笑不得了。
不能工作超过五个小时,这个很好理解。而且,不能早上7点前,以及晚上11点后拍戏,这个他也是比较赞同的。
甚至于,在剧组里必须有监护人陪同这一点,他都毫无异议。
但是,童星所得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必须要存起来,这个是什么道理?
还有就是,十岁以下的童星,不得接演任何代言,这个又是什么鬼?
这完全就是尼玛的,将所谓的童星福利取消掉嘛!
众所周知的,童星想要出道,要么是以唱歌的方式,要么是以演戏的方式,再或者是,因为自家大人是圈内的人,所以被慢慢带出来的那种。
不管是以哪一种方式出道,其中最赚钱,甚至于说,真正赚钱……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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