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毕竟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军事训练,龙小九想短时间把他打造成雇佣兵,那是不可能的。只能学外表的东西。
如站姿,坐姿,敬礼,持枪的东西,如果警戒等等。只要把外表做的有模有样,谁还会管他有没有真本领?
况且阿甘跟龙小九在一起。龙小九为主,阿甘为辅,军事指挥与训练由龙小九把关,阿甘只不过充当队长的马前卒罢了。
但阿甘也不是一无是处。
阿甘杀人很利落。他拿刀杀人,眼疾手快。哪怕是训练有素的特种兵,也不一定有他快。
阿甘能熟练使用手枪。龙小九另外为他配一把刀。是那他杀人的那把刀。杀牛用的刀。阿甘原先是屠户。别看他绉绉瘦骨嶙峋,猝不及防杀一个壮汉,也是眨眨眼的功夫。
两个人化妆成巴布克拉克出发了。
为防止熟人认出来,龙小九为阿甘化妆,把原来的大胡子剪掉,只留下一撮八字胡,然后穿雇佣兵的作战服,配对讲机,防弹背心,手枪,无线耳麦,戴头盔等等。别说,摇身一变,不仔细看龙小九都认不出来。
阿甘长期生活在沙米尔地区……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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