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王旭的口供,谭先生获得了对方的几个人名,包括这些人支付给王旭钱款的账户,然后请木邦共和国警方予以配合。需要注意的是,对方给王旭留下的是真实姓名,因为他们通过银行账户转款给王旭,而银行账户必须是实名的。很显然,因为钱数太多,使用现金非常不便,用转款方式更方便。而且,由于资金数量太大,从一个账户转出容易引起警方注意,所以对方还是用了好几个账户,这样一来,也就是给王旭留下了几个真实姓名。
木邦共和国警方按照这些信息追查下去,发现对方这几个人并不是本国公民,而是来自运河城,在木邦共和国这里留有多次出入境记录。也就是支付了王旭尾款的两个小时之后,这几个人全部离开木邦共和国,没有再次入境。
这样一来,案件线索回到了运河城这一边,谭孝生通过警务系统对这些人进行查询,结果发现全都是一些社会混子。
这些混子似乎是从属于某个组织,没有什么正经营生,日常主要活动是收保护费或者卖摇头
丸,再或者就是参与一……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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