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

因为今天喝多了,所以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我向大家道歉。

文章我删掉,我会深刻的反省自己,不会在就公共事件发表意见,认真码字,提高码字速度,加强小说质量,才是我应该做的。

最后,我必须得最后说明一点,我从来没有要帮PG1或者AAB洗白的想法,他们的行为确实应该接受惩罚。

但是,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公众人物是不需要承担道德责任,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所以公众人物犯了错误,应该由法律来判决。

就拿AAB这件事情来说,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由关部门在接到投诉之后,要求某鱼和AAB对这次事件做出辩解和陈述,在确定AAB确实有违反“法律”或者“法规”或者“行业准则”,有关部门在根据相关条文,对AAB做出处罚,责令整改,或者罚款,或者禁播。

而不是在接到举报之后,有关部门不给对方任何申诉、解释、改正的机会,就直接全网禁播。

不论对方犯了什么错误,他都有权利得到公正的审判,而不是被有关部门按照喜恶直接枪毙。

这就是我所希望的程序……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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