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麻烦容易,解决麻烦就很麻烦。
从李家请的律师那里了解到香江的法律制度和他们及时调查到的案情后,周易就有些傻眼了。
案情并不简单。
秦水妹是一名‘性~工作者’。
在香江,法律认为‘性~工作者’也是从事正当工作,不构成犯罪,但并非允许无限制的‘卖~淫’活动。香江法律规定:任何处所由超过二人主要用以卖淫用途即可被视为‘卖淫场所’;此外,任何人意图控制卖~淫女,也构成犯罪;以及任何人控制或与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的,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在香江‘一楼一凤’是合法的,‘一楼多凤’就是非法的。目前有民主人士正在呼吁法律允许‘一楼二凤’的存在,不过呼吁归呼吁,目前在立法上仍未改变。
案中的死者是一个名叫黄光明的小混混,俗称‘马夫’。秦水妹就是他控制下的一只‘凤凰’,可她并不是合法的‘一楼一凤’,而是可以随时被征召的妓~女。
在案发当天,旺角分局扫黄组的便衣警察扮演嫖客,混入了与黄光明关系密切的某个‘宾……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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