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宣传方式,算是个中规中矩的提议,的确没什么新奇的。
要说重点,其实是后面强调的那句在乐队天国的播送时段进行广告的放送。
从乐队天国走出来的乐队,在乐队天国的播出期间为出道曲做广告,而看着乐队夺冠的观众,则又在观看节目的同时接受单曲广告的轰炸。
节目里走出来的乐队和看着乐队夺冠的节目观众,再没有比这样的关系更加适合利用起来的了。
岩桥慎一这么一提,CBS索尼这边的人左顾右盼了一下,交换了一下意见以后,将这一条记录下来。
之后,作为代表的平井一夫发话道:“这种打歌方式很稳妥,可以一试。”
“这么说或许有自夸的嫌疑,不过,”岩桥慎一自谦了一句,又道:“之所以特别提到这种宣传方式,是因为这首歌非常适合作为广告曲进行放送,您觉得呢?”
岩桥慎一特别强调“适合作为广告曲”。
“这个确实。”说这话的时候,平井一夫没有和CBS索尼这边的人沟通,不假思索的回道。
“如果是说将这首歌作为电视剧或是电影的主题曲,我或许……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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