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国豪从倪兴庆那得到味之素无条件接受退货正高兴的时候,又见自家报社《每日日报》居然已经把这一消息刊登在了报纸上!
惊讶与庞和硕的高速,一拍脑门才想起当初派罗正峰罗大状组建律师团去岛国起诉味之素的时候,是有跟庞和硕提起这事,让对方专门安排个记者去岛国二十四小时跟在律师团后面记录新闻。
《每日日报》:“于昨日下午,轰动整个亚洲的味之素案件在昨日正式与岛国最高裁判所进行判决,岛国最高裁判所首席大法官寺田逸郎判决原告王一等人败诉,又判决被告味之素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要求。
这其中到底有多少不得人知的秘密?判决王一等11国782个经销商败诉,却又让味之素无条件接受退货要求,要知败诉后,往往是得不到任何实质性赔偿的。这次782个经销商退货的金额高达上千万港币,还极有可能让更多味之素的经销商想着退货。给了经销商可以退货的判决,又没有让其状告味精有害胜诉,这种两头讨好的判决其中到底是不是隐藏着什么不可告……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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