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的财报相当耀眼,报刊、漫画、电视台贡献了大半利润,陈维云定期关注这些部门的经营,需要他解决的问题并不多。
开会时,他把精力重点放在一项新拓展的业务上。
这个业务与游戏有关。
86年初漫威授权任天堂开发《龙珠》游戏,先后出了两代,《大秘境》与《神龙之谜》,东洋是主要市场,授权费加上销售分红,总利润是313万美金。
同时授权世嘉公司开发《哈利波特》,也出了两款产品,《魔法石》与《迷宫》,客户集中在北美,利润是269万美金,世嘉的研发与营销能力显然低于任天堂。
仅仅这两部作品的授权就给漫威带来近四千万港币的收入,不过任天堂与世嘉的利润显然要更高。
游戏与文娱产品不一样,对于技术要求严格,漫威想占据利润的大头,必须涉足这个行业,但是涉足意味着天文数字的研发费用,而且找不到大陆与本埠的技术人才。
漫威是否进军游戏领域,必须陈维云拿主意。
这件事陈维云从去年开始考虑,已经有了大致思路,首先收购一间游戏厂商,其……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
铅笔小说 23q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