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开头,主人公吴邪,一个“具有落魄艺术家气质”的孤独年轻人,正对着警察自述。
这部电影,所有角色都使用真名,拍摄场地选在林动、魏秋华、米樰、陈龙的家里,连影片中的酒吧和片头的咖啡厅也是何左之旗下的产业,罗峰在拍摄场地上基本没花钱。
这部电影的配乐在98年不出彩,但不是说这些配乐不好,而是诺兰使用了拿来主义。
那时的诺兰哪有钱搞原创配乐,这种电影只要不在影院上映就不算侵权,后来上映时,发行公司已经取得了配乐的使用权。
这些90年代的配乐穿越到70年代,影片开头那段电子合成的混音,从一开始就带给人一种喘不上气的压迫感。
电子音乐很早就诞生了,但直到60年代,随着电脑性能的提升,电子音乐才开始加速发展,70年代后终于形成“流行电子音乐”、“电子摇滚”这样的新流派。
这股新潮流传到亚洲肯定要晚几年,吴邪的这段配乐诞生于电子合成音乐大行其道的90年代,拿到70年代自然不同凡响,就算放到欧美乐坛,也属于大师级的作……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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