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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共用土地

在办理完签证之后,林义龙又在伦敦盘亘了一周,等耶昂姐妹搬入河岸街的公寓之后的周一上午,林义龙坐上了去往南威尔士的大巴,目的地是西格拉摩根郡郡望,斯旺西。

林义龙在这里上了三年学,对这里的一切已经很熟悉了。

他的法学院同学,尼尔-泰尔已经在巴士站台等候他了。

尼尔斯-泰尔是一个年龄跟林义龙一样但身材削瘦的人,蓝眼睛已经变棕的头发能表示尼尔斯祖上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威尔士人。他总是面露微笑。不过令陌生人感到惊悚的是,尼尔斯棱角鲜明的脸上线条配上和善的微笑却总是令人联想到电影里的杀人狂。所以,除了女友之外,尼尔斯的私人联系仅限于如同林义龙这样的说不上亲密但保持联系的同学和几个同一个业余乐团的乐手。在林义龙执业的同学里他的工作最对口,所以林义龙把林场主体确权注册的工作交给他。

所以,陪林义龙前往他的林场也是尼尔斯工作的一部分,因为两人相熟很久,聊得东西可以稍微地扩展到私人话题范畴。

“你还是没换车。”……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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