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正文卷

欢乐是漆黑夜空中偶尔出现的斑斓烟火,大多数时候,我看不到长夜的尽头。前路茫茫,我总是在疲惫时,奢望他握住我的手牵着我一起往前走。但我总是要求太多,事实上,他一直在陪着我走,只是没有牵着我的手。

寒流侵袭A城的十一月的一个中午,林北北发短信告诉我,最近总在图书馆看到一个漂亮女生跟叶知秋一起看书,还有几次看到他俩在食堂一起吃饭。

兴许是冷空气的缘故,气温降得太快,我握着手机站在窗边很久,冷意从脚底渗进骨髓。却又无可奈何。我站在铁窗边往下看,交织的电线零乱铺陈在下方,有一只麻雀扑扇停下,又扑扇离开。

我叹了一口气。三年前,那高复前辈就站在我站的地方,纵身往下跳。他以为自己也像鸟儿般长着翅膀,于是欲飞向黄泉,但他不认识去黄泉的路,于是又原路折回,过回炼狱一般的高复日子。

我想象一个人该有多大的勇气,从五楼往下跳,只为甩掉凄苦的人生。而现在这位命大的前辈在A大过得风生水起,一定每天都在感激自己的八辈祖宗,没让自己早早去地下陪他们打麻将。

残酷的生活啊,撕扯人的信念。无处不在的女人们啊,我要与你们血战到底。

我把手放在自己的胸前,感受自己热烈的心跳,默默鼓励自己说:桃花,你不是天使,命运让你站在死神之窗旁亲吻死神嘴边黑色冷艳的血,你只是蛰伏,总有一天你要杀向战场,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慷慨激昂得鼓励自己后,沮丧又攻陷了我。我的潜意识告诉我,要对叶知秋游信心。但残酷的现实,又昭示着另一种可能。毕竟他从没说过喜欢我,而他又是那么善良内敛,有求必应,温厚到不擅拒绝。我总是在猜测,他之所以这样风雨无阻得来我家帮我补习,完全是看我可怜,再加上内疚于当初把水痘传染给我,才会坚持帮助我到现在。

晚上我颓丧之极的时候,在学校外面的大排档上,把心裏的那点小女儿心事都倒给了邱克文,我本来希望他说点好听的安慰我,谁料到他噼里啪啦说了一堆,没一句是好听的,气得我真想买根针把他的嘴巴缝起来。

“哎呀妈啊老陶,你没戏了,我告诉你,大学就是花花乐园,漂亮姑娘一堆一堆的。说白了,大学就是个男人女人扎堆的地方,叶知秋也是男人,难保遇上看对眼的女人,一看对眼,那就火花四射难分难舍了呗。知道我上铺的兄弟不,就是每天都要亲完女朋友照片才睡觉的那个,分啦,上礼拜分啦。知道怎么分的不?那青梅劈腿了,我那兄弟每天亲她照片过日子,她倒好,每晚在小树林亲野男人的嘴,结果上礼拜他们的老乡看不过去,拍了照片寄给我哥们,气得我哥们睡了三天三夜,睡醒以后就把那女的照片撕得稀巴烂了。我告诉你老陶,人这一辈子就是这样,眼睛一睁一闭,不知道多少对男女一|夜|情了,再一闭一睁,不知道多少对男女拜拜了,这就是爱情的哲学。”

我抿紧嘴唇,啪的站起来,带倒了旁边的一个熟料凳子,我转头就大步流星走人。邱克文还在后面呼喝我,“老陶你怎么走了?尿急了?憋会呀,等我把这堆花生剥完,哎哎,咱们说好AA的,我身上没带够钱……”

我大步转身掏出钱,啪的用力放在桌上,桌上的花生壳被震得跳起,撒了一堆。我的话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邱克文,一个礼拜之内不要让我看见你,不然后果自负。”

恐惧撑大他的小眼,他困难得咽了咽口水,喉结不安得滑动了一下,听话得点点头。

我窝火大步离开。我想暴走大喊大叫,歇斯底里得反驳所有人,但我什么都做不了,因为邱克文说的话,没有一句是错的。我无力反驳,因为叶知秋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

也许到头来,我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个比较熟悉的路人。

我的心隐隐作痛,这一天过得很不好。深夜的时候,我们宿舍所在的楼突然停电了,原本还想再背背书的室友们纷纷提早上床,不一会,大家都酣眠进入了梦乡。我却是一直睁着大眼清醒着,盯着天花板上隐约的光影,困意全无。

每晚临睡前,我跟叶知秋都会通会短信,有时他发过来,有时我发过去,我常常躲在被子噼里啪啦得敲打键盘,觉得那键盘声清脆有如天籁,会莫名其妙得咯咯自己笑出声来。而今晚我敲击键盘的心情,无疑是沉重的。我问他,“叶知秋,在大学可以交到很多朋友吗?”

他马上回复,“是的,大学是个交朋友的好地方。”

“那你交到朋友了吗?”

“有一些吧。”

我没有再回复他,直接关掉了手机。头一个夜晚,我们没有互道“晚安”入睡,而因为没有收到那声“晚安”,我迟迟不能入睡。

爱情啊,不仅捶打我的心,还让我不能入眠,我却如何都还不了手。

半夜的时候,浅眠的我被窗外的车鸣声惊醒,竖着耳朵听着外面悉悉索索一阵后,我彻底清醒了。伴着女孩们深深的呼吸声,黑暗中,我想象斯文俊雅的叶知秋坐在大学落地窗边,暖意光线下,他低头沉默看书,无声中透出一股文雅惬意,好似穿行在山间的流云,教人空能仰望,却捕捉不得。而他旁边,坐着一个美丽恬静的女孩,两人偶尔交谈,默契对视一笑,柔情蜜意尽显。

我简直要被脑子里这幕给逼疯了。嗖的翻身坐起,坐了片刻后我踮着脚尖下床。我的脑子反反覆复几个字,“我要去A大,我要去A大。”我对自己说,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下去,我必须悬梁刺股,奔到他身边守住他,像镇守碉堡的勇士守住我最后的领土。

深夜突然想学习了,但是等我找到蜡烛,天已经亮了。

灯烛星火蒙胧,袅袅火烛光映出我执拗消瘦的脸。残酷的事实给了前辈自杀的勇气,而我略逊一筹,我把残酷嚼进肚中消化,幻化成背书的力量。

我终究是人,困意来袭的时候,蜡烛烧焦了我的头发。嘶嘶后弥漫出一股焦味,我的好几簇长发被火葬。

早晨的时候,我沮丧得抓着手里烧焦的头发发愣。我黑亮的长发因为我昨晚的发疯之举,下面已经被烧得卷曲蓬乱,我捧着镜子上瞧下瞧,镜子中的我憔悴苍白,炯炯无神的大眼下那黑眼圈无情的暗示着我的缺眠,而最具有戏剧效果的是,好几簇烧焦的头发无情得包围着我,我的人生真的不可能比这更糟了。

在室友姐妹的嬉笑中,我狠狠心,无限留恋得最后望了一眼镜中的长发美少女,最后眼一闭,心一狠,咔嚓一下,睁开眼时,美少女成了江姐。

高复的友谊十分脆弱,人人都埋首于书堆,对于周遭的变化都呈现木然的态度。大家见到我的江姐头,也只是麻木得多看一眼,之后低下头继续手中的试卷。

我们已经成了考试的机器,那些隐藏的对生活的热爱已经被压抑在心灵最深处,徒留的,或许只有一些热爱的本能。虽然我数学已经能考到100分以上了,但短时间里,我遭受数个打击,先是叶知秋,后是留了快及腰的靓丽长发,前者快要离我而去,后者已经离我而去。我心灰意冷,这一天都如一个空壳,机械得做题,机械得听课,手机也懒得开机。

那天是个秋高气爽的周六,周日我有一天假。上完课后我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隔壁的姐妹咚咚跑来敲门,“桃花,你男朋友在楼下等你了。快下去吧”

我摸摸鼻子,我哪来男朋友,我男朋友都被大学里的女人给抢走了。

叶知秋在铁门边等我。

我们隔着铁门,透过宽大的缝隙,望了彼此一眼,一开始都有些难言的沉默。我想到自己丑陋狼狈的江姐头,不自然低头捋捋发,不敢再看他沉静星亮的眼。多看一分,就觉得心痛多一分,失败感重了一分,干脆不看。

静的似乎能听到他的呼吸声。我直觉他在看着我,而他首先打破沉默,“头发怎么剪短了?”

我抬起头脸红笑笑,抿着嘴犹豫了半响,才难为情说道,“昨晚我点蜡烛看书,把头发烧焦了。是不是很难看?”

“不会,看上去很清爽。”他看着我淡淡微笑,那温润的笑犹如掠过我心上的晚风,微熏醉人,我苦涩得想,他必定每天也是对着你女孩笑,这样温柔的男人,那颗芳心能不为所动呢?至少我已为他茶不思饭不想了。

“肯定不好看,你都只用清爽了形容我了,我原来长发也很清爽啊,我每天的洗头。是不是很不好看,叶知秋你快点告诉我。”

“都挺好,现在很……俏皮。”

“不行,我还是没信心,你再多用几个形容词我安心。”

“……嗯,干练?”

“不行,那是形容中年妇女的,糟了糟了,我在你眼里都成中年妇女了,我没脸见人了,你快走你快走,你让我自己冷静下。”

“好好,我收回我收回,那出水芙蓉?”

“哦,这个形容词我满意了。”

“等等,出水芙蓉是形容词吗?”

“不是吗?勉强当它是吧。嗯,我出水芙蓉的头发,叶知秋,你听,多顺口呀。”

晚上我跟叶知秋回了趟A中,一是看看母校,二是看看我的忘年交李伯伯。高中最后的时光,我一直坚持给李伯伯送早餐直到毕业,在我出水痘那段时间,我也曾托付叶知秋过。我后来病愈回学校,李伯伯神秘兮兮得告诉我,“桃花,你这精到骨子里的孩子,挑上的人也好,大伯挺中意这小子,百分之两百的支持你。”

时间如流水迢迢,我现在想起李伯伯当初的鼓舞,心情倒是有了几分沉重。

我们过去看望李伯伯,老人家很开心,笑得合不拢嘴。他正在煮红烧牛肉,牛肉的香味飘出窗外老远,成功得勾出了我们肚子里的馋虫。我也不拘束,伸手就抢肉吃,叶知秋也因为我与李伯伯熟悉,少了拘谨。那晚,我们三个人,一老两小,三双筷子,抢着锅里不多的牛肉,谈笑风生。灯火闪亮的传达室里我上蹿下跳,伴着叶知秋微微纵容的笑和李伯伯洪亮的嗓门,温暖一片。

李伯伯说,“桃花,把头发养回来,现在像个女游击队员。”

我歪着头不以为然,“李伯伯,叶知秋说我的头发出水芙蓉呢。”我转头问叶知秋,“对吧,叶知秋?”

叶知秋挂着笑,露出隐隐的虎牙,点点头道,“是,李伯伯,她是出水芙蓉的女游击队员。”